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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294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互联网 日期:2024-11-17 浏览

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94人。

  一、医院简介

  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始建于1972年。历经50年发展,现已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健康管理”六位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蒙医综合医院,也是全国唯一一家国家级重点中(蒙)西医结合医院。

  医院占地面积64949㎡,建筑面积132147㎡,,拥有总面积80910㎡的内儿科、门急诊医技综合楼,门诊楼12000㎡,24800㎡外科楼,3022㎡实验楼,6206㎡病理中心楼。2023年6月,2.4万㎡教学实训楼封顶。医院拥有蒙医传统正骨医院、康复医院两个分院;拥有集临床、教学、科研为一体的蒙药制剂中心。

  现有职工2648人;其中,博士学位人员59名、硕士学位人员701名,博士生导师3名,硕士生导师114名。医院编制床位2000张。2023年门急诊人次97.04万人次;出院患者79656人次;年手术患者19795人次,其中三四级手术占比88.14%。

  医院现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中(蒙)西医结合临床重点学科1个,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学科,2023年被评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国家卫生计生委临床重点专科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5个;国家民委-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医疗卫生领先学科3个,自治区医疗卫生重点学科10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重点专科8个,自治区特色专科7个。通辽市领先学科22个,通辽市重点学科20个,通辽市特色专科5个,内蒙古民族大学校级研究所12个。

  国医大师1人,国家岐黄学者1人,国家青年岐黄学者1人,非物质文化传承人1人;内蒙古自治区“优秀科技工作者”2人、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先进个人”4人、内蒙古自治区“名蒙医”51人、内蒙古自治区“名医”5人、内蒙古自治区“321”人才3人、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6人、通辽市“科尔沁英才”2人、内蒙古民族大学“科尔沁学者”6人。近五年共立项各级纵向科研课题298项,总科研经费超2500万。近五年在中国知网共检索文章合计723篇,其中北大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共126篇,外文及SCI文章共171篇。

  医院整合多专科力量,加快以5+X为基础的急危重症体系建设,打造了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等“五大中心”。医院拥有医学研究与创新中心实验室、临床生物样本库、精准医疗基因检测中心、生殖医学中心、产前筛查诊断中心、临床肿瘤精准治疗院士专家工作站、国家卫健委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2018年,医院医学检验中心通过ISO15189国家质量体系认可。医院蒙医学科、康复学科入选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项目,中西医结合眼科、中西医结合外科、骨伤科、脑病科、心内科获评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医院被认定为内蒙古自治区蒙医(恶性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2021年,医院引进无创治疗设备“海扶刀”,开启无创诊疗新时代。2023年,医院成为“国家标准化癌症筛查推广与管理中心”最高等级成员单位——AAA级管理中心和“国家级房颤标准中心”,成为国家眼部疾病医学研究中心---“光明指导中心”及“玻璃体腔注药示范中心”。生殖医学科通过国家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夫精人工授精(IUI)”试运行评审。

  医院上与北京301医院、安贞医院、西安西京医院、上海华山医院等60余家医院建立了远程会诊业务;下与132家基层医院建立了不同形式分级诊疗、医疗联合体、协作关系。截止2023年8月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累计与3家三级医院、21家二级医院、107家基层卫生院签订了医联体协议。2023年通过“互联网+”医院线下评审验收,为患者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服务。

  医院被自治区教育厅评为“内蒙古自治区慢性病中(蒙)西医结合基础研究与转化创新中心”。医院是国内唯一能完成I期临床试验的民族医医疗机构;拥有总面积4600㎡的“医学研究与创新中心实验室”,实验室下设蒙药制剂工艺研究室、LC-MS检测室、细胞培养室、PCR室、流式细胞检测室、分子生物学实验室、免疫组化室动物室等。可开展蒙医药研发,蒙药复方制剂药效机制研究,药代动力学研究,药效物质基础研究功能,为内蒙古自治区防治重大疾病的研究,提供科学研究、创新性人才培养、成果转化为一体的综合科研服务平台。

  医院作为内蒙古民族大学临床医学院,现承担着蒙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预防医学、口腔学、中医学专业的本科生、研究生、规培生理论与实践教学任务。2009年获批蒙西医结合硕士学位一级学科点,2012年获批临床医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点。2014年医院成为国家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住院医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2015年建立了临床技能培训中心;2016年,获批国家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及考官培训自治区级基地;2020年临床医学专业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2018年12月,医院被国家教育部评为首批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2023年内科、外科、全科三个西医住培基地通过自治区复审,眼科、儿科两个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通过自治区评审。所培养输送的医疗专业人才遍布自治区及全国各地,特别是培养的蒙医药人才成为民族医药承前启后不断发展壮大的中坚力量。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月20日(不含)至2006年1月20日(含)期间出生的;博士研究生、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详见《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其中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日期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

  《岗位需求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2.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报名时,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须一致。

  3.全日制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0日10:00—1月24日12: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17:00;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7日24:00。报名缴费截止后若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笔试人员比例,调整招聘计划或取消开考,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网址http://www.impta.com.cn)。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5)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2.资格初审及缴费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医院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核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2)《岗位需求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3)初审通过的人员须按照要求在报名网站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确认报名成功。考试收费70元(每人每科50元,报名费20元)。在缴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4)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4年3月5日9:00—3月8日24:00。

  3.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缴费人数之比)为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将调整招聘计划或取消开考,并在报名网站上发布岗位变更公告。

  (2)笔试试卷语言文字类型见《岗位需求表》。

  (3)笔试时间:2024年3月9日上午09:00-11:00,考试科目:《医学专业知识测试》,笔试试卷《医学专业知识测试》满分为100分,考试类别详见《岗位需求表》,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科目考试。

  (4) 笔试地点:呼和浩特市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5)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6)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专业知识分+民族分。

  (7)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8)笔试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上公布。

  4.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完成。地点笔试结束后另行公告。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提前3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应聘人员面试时可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也可用蒙古语言作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或达到其所在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以上的,方可进行下一环节。

  (4)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7.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不合格不再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进行。

  8.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9.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五、其他要求

  1.本次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电话通知递补考生。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3.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4.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六、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475-8435489(附属医院纪委)

  政策咨询电话:0475-8267816(附属医院人事部)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471-6601168、6600198(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本公告由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

  2024年1月11日

  内蒙古人才网